产品与服务
Product Service
生育办理流程
1. 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,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。
2.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,由基金按规定支付,每次均要使用南京市民卡。
3. 产假休完到孩子周岁之间(一年内)可到单位办理生育津贴。
4. 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该员工生育前12月的缴费平均基数为标准,按照产假天数支付。
5. 在南京生育的女职工报销生育津贴时需要准备的资料:结婚证、独子证、出院小结。
6. 在外地生育的女职工报销生育需要准备的资料:结婚证、独子证、出院小结、生育驻外表格(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)、所有发票、费用明细表。
7. 如男职工配偶生育期间无工作也可报销其配偶的部分生育费用,无生育津贴,所带资料为:结婚证、独子证、出院小结、所有发票、费用明细表、女方无工作证明或女方的就业证。如在外地生育也需提供生育驻外表格(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)。
8. 如生育的是双胞胎,则以上显示的独子证换为:2份出生证明。多胞胎以此类推。
9. 如生育的是二孩,则须提供:可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。
10. 生育二孩的,不能享受晚育津贴。晚育津贴不能重复享受。
11. 单位与单位之间相互转接的,三个月内可补缴生育保险,员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,在此之间产生的费用可在生育完后保险津贴时零星报销。